青岛恩典之路环保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400-879-8228
0532-84888888
企业邮箱:qdedzl@qq.com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五龙涧社区
【恩典之路宣传材料不断更新,如需新型材料请通过邮箱联系】
ICS 93.080.20
CCS P 20
CBCA
团 体 标 准
大宗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规程
2021 - 07- 13 发布 2021- 08 -15 实施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 发布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原材料;4.配合比设计;5.混合料生产、摊铺及碾压;6.质量验收。
本规程由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青岛恩典之路环保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冶固建(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环球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快活林财源矿山废料加工有限公司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固废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被动式装配建筑专业委员会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科学院
临沂恩典之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旷世达资源环境工程发展中心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科学研究所
山东交通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青岛研究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研究院
天津环渤海环保产业研究院
亚洲恩典之路(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思创伟环保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恩典环保之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伦贝尔恩典之路绿色环保有限公司
包头市恩典之路环保有限公司
包头市恩典之路固化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艾迪恩典之路环保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北方名族大学
商洛学院
百盛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路通鑫缘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建筑材料工业干混砂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山东金霖恩典之路环保有限公司
内蒙古巴彦淖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隆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袁 泉 谢纪强 孙大勇 白士新
肖 剑 布宁中 喻正保 惠迎新门光誉 贾小龙 闫 升 韩 锋郭献培 贾英杰 张 才 田 文田桂萍 黄晓研 方艳欣 常 伟陈建龙 李 义 朱立德 薛启龙王 璐 刁玉红 张 军 陈 玮李代东 李立鑫 贾玉玺 郭 建张仁熙 杨圣春 赵连地 张高上隋立华 张 海 曹亚新 邢亚洲吕智勇 张振平 徐庆华 王宏耀陈慧君 范勤德 周明凯 柳玉强韩凤兰 李 宁 崔孝炜 周春生王炜焘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屈宏乐 崔源声 李应权 孙 岩
田 波 李兴海 朱晓玲 程 寅刘 泽 左彦峰 王金鸣 曹凤中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原材料·······················4
3.1 一般规定························4
3.2 水泥及添加剂······················4
3.3 水···························5
3.4 固体废弃物材料·····················6
4 配合比设计·····················8
4.1 一般规定························8
4.2 强度要求························9
4.3强度试验及计算······················10
4.4无机结合料的计算和比例··················11
4.5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12
4.6 抗冻性能························14
4.7 最小厚度与适宜厚度···················15
5 混合料生产、摊铺及碾压··············16
5.1 一般规定························16
5.2碾压成型法固体废弃物混合料搅拌、施工及养护········16
5.3摊铺成型法固体废弃物混合料搅拌、施工及养护········18
6 质量验收·····················21
6.1 一般规定························21
6.2 质量控制························21
6.3 检验与验收·······················23
附录A························25
本规程用词说明····················26
引用标准名录·····················27
条文说明·······················29
Contents
1 General································································1
2 Terms··································································2
3 RawMaterial··························································4
3.1GeneralRequirements·······························································4
3.2Cementand Additives·······························································4
3.3Water··················································································5
3.4Bulk SolidWasteMaterials·························································6
4 MixDesign····························································8
4.1GeneralRequirements·······························································8
4.2Strength Requirements······························································9
4.3Strength TestandCalculation····················································10
4.4Calculation and Proportion ofInorganicBinder································11
4.5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arget Mix Design of Inorganic Binder StabilizedMaterials12
4.6FrostResistance····································································14
4.7Minimum Thickness andSuitableThickness···································15
5 Mixture Production, PavingandRolling···························16
5.1GeneralRequirements·····························································16
5.2Mixing,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Solid Waste Mixture by Rolling 16
5.3Mixing,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Solid Waste Mixture by Paving Method 18
6QualityAcceptance··················································21
6.1GeneralRequirements·····························································21
6.2QualityControl·····································································21
6.3InspectionandAcceptance························································23
AppendixA······························································25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26
ListofQuotedStandards·················································27
Addition: ExplanationofProvision····································29
1.0.1为指导大宗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规范应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各等级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及城镇道路的固体废弃物材料应用。
1.0.3固体废弃物材料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大宗固体废弃物 bulksolidwaste
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体量较大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且不属于危险废物并可用于道路工程的无机固体废弃物,包含工业尾矿渣、炉渣、建筑拆除的无机废弃物等。
2.0.2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classⅠnon-hazardous industrial
solid waste
按照HJ 557规定方法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一级标准执行)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3固体废弃物路基层solid wastepavementbase
固体废弃物掺量不小于90%的路基层复合材料,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造物,是路面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来的行车荷载。
2.0.4固体废弃物路面层solidwaste pavementsurface
固体废弃物掺量不小于90%的路面层复合材料,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造物,铺设道路最上层,直接承受行车荷载。
2.0.5固体废弃物骨料solid wasteaggregate
由各种固废或建筑垃圾等加工而成的骨料。
2.0.6固体废弃物灰粉料solidwasteashpowder
固体废弃物材料中被复合选粉机选出的粒径为0mm~0.075mm的物料。
2.0.7固体废弃物混合料solidwastemixture
由固体废弃物级配骨料、再生灰粉料或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废配制的混合料。
2.0.8凝固剂stabilizer
用于加强混合料化学和物理反应,使混合料生成稳定的综合体结构,提高结构表层水稳定性和强度的添加剂。
2.0.9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solidwastestabilizedmaterials
以凝固剂、水泥、石灰等结合料与固体废弃物为主的被稳定材料,通过加水共同拌和形成的混合料,包括水泥石灰稳定材料、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石灰粉煤灰稳定材料等。
3.1.1本规程规定的大宗固体废弃物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所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环保要求。
3.1.2采用固体废弃物再生级配骨料按技术要求分为甲类、乙类。
3.1.3甲类再生级配骨料可用于城镇道路、次干路、支路及以下道路的路面、基层、底基层,也适用于高速公路、等级公路及以下道路的基层;乙类再生级配骨料可用于等级公路、城镇道路的基层、底基层。
3.1.4再生级配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道路底基层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
2用于道路基层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
3用于道路面层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0mm。
3.1.5在原材料试验评定中,应随机选取具有足够数量的样本进行材料试验。
3.2.1水泥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道路硅酸盐水泥》GB/T13693或《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水泥强度等级宜为42.5级。3.2.3.2.2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1.5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
3.2.3在水泥稳定材料中掺加缓凝剂或早强剂时,应对混合料进行试验验证。缓凝剂和早强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与《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的规定。
3.2.4凝固剂应符合表3.2.4的要求。
表3.2.4 凝固剂指标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试验方法 |
|
液体 |
粉体 |
CJ/T 486 |
||
1 |
含固量偏差(%) |
±2.0 |
- |
|
2 |
含水率(%) |
- |
±2.0 |
|
3 |
密度(g/cm3) |
±0.03 |
±0.03 |
|
4 |
pH值偏差 |
±1.0 |
- |
|
5 |
可溶性重金属 离子含量 |
重金属含量最大限制符 合GB/T25499的规定 |
- |
3.2.5采用凝固剂的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检测试件性能指标应满足表3.2.5的规定。
表3.2.5 检测试件性能指标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试验方法 |
1 |
凝结时间影响系数比(%) |
≥100 |
CJ/T 486 |
2 |
无侧限抗压强度比(%) |
≥120 |
|
3 |
水稳系数比(%) |
≥105 |
3.3.1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3.3.2非饮用水应进行水质检验,并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还应与蒸馏水进行水泥凝结时间与水泥胶砂强度的对比试验;对比试验的水泥初凝与终凝时间差均不应大于30min,水泥胶砂3d和28d强度不应低于蒸馏水配制的水泥胶砂3d和28d强度的90%。
表3.3.2 非饮用水技术要求
项次 |
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1 |
pH值 |
≥4.5 |
JGJ 63
; |
2 |
Cl-含量(mg/L) |
≤3 500 |
|
3 |
SO2-含量(mg/L) |
≤2 700 |
|
4 |
碱含量(mg/L) |
≤1 500 |
|
5 |
可溶物含量(mg/L) |
≤10 000 |
|
6 |
不溶物含量(mg/L) |
≤5 000 |
|
7 |
其他杂质 |
不应有漂浮的油脂和泡沫 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 |
3.3.3养生水可不检验不溶物含量和其他杂质,其他指标应符合
表3.3.2的规定。
3 . 4 . 1采用固体废弃物的再生级配骨料材料分级标准宜符合表3.4.1的要求。
表3.4.1 采用固体废弃物的再生级配骨料材料分级标准
项目 |
甲类 |
乙类 |
试验方法 |
杂物含量(%) |
≤0.5 |
≤1.0 |
附录A |
压碎指标(%) |
≤25 |
≤35 |
JTG E42 T 0316 |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
≤0.5 |
≤0.7 |
JTG E42 T 0310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20 |
JTG E42 T 0311 |
3.4.2采用固体废弃物的再生灰粉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4.2的要求。
表3.4.2 固体废弃物的再生灰粉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
需水量比(质量分数)(%) |
≤115 |
GB/T 1596 |
|
烧失量(质量分数)(%) |
≤15.0 |
GB/T 176 |
|
细度(45μm筛余)(质量分数)(%) |
≤25.0 |
GB/T 1345 |
|
含水量(质量分数)(%) |
≤1.0 |
GB/T 1596 |
|
三氧化硫(质量分数)(%) |
≤3.0 |
GB/T 176 |
|
游离氧化钙(质量分数)(%) |
≤4.0 |
||
氯离子(质量分数)(%) |
≤0.02 |
||
沸煮法安定性/mm |
≤5.0 |
GB/T 1596 |
|
强度活性指数(%) |
7 d |
≥65.0 |
|
28 d |
≥70.0 |
||
a 放射性 |
合格 |
GB 6566 |
|
a 放射性试验样品为硅酸盐水泥和再生粉按质量比70:30混合制成。 |
3.4.3固体废弃物级配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表3.4.3 固体废弃物级配骨料颗粒组成
项目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
底基层 |
基层 |
||
筛孔尺寸 |
37.5 mm |
100 |
- |
31.5 mm |
- |
100 |
|
26.5 mm |
- |
90~100 |
|
19.0 mm |
- |
72~89 |
|
9.5 mm |
- |
47~67 |
|
4.75 mm |
50~100 |
29~49 |
|
2.36 mm |
- |
17~35 |
|
1.18 mm |
- |
- |
|
600μm |
17~100 |
8~22 |
|
75μm |
0~30 |
0~7 |
4.1.1固体废弃物材料混合料组成的配合比设计和技术要求应根据道路等级与交通荷载,结合当地材料品质及供应等因素确定。
4.1.2应选用符合本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性能稳定的原材料。不同的原材料组合应分别进行配合比设计。道路基层应满足其无侧限抗压强度、抗冲刷、抗裂性、耐久性要求;道路面层配合比设计应满足其弯拉强度、工作性、耐久性要求,兼顾经济性。
4.1.3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组成设计应包括原材料检验、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混合料的生产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参数确定四部分。
图4.1.3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组成设计流程
4.1.4原材料检验应包括结合料、被稳定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试验。所有检测指标均应满足相关设计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要求。
4.1.5目标配合比设计应包括下列技术内容:
1选择级配范围;
2确定结合料类型及掺配比例;
3验证混合料相关的设计及施工技术指标。
4.1.6生产配合比设计应包括下列技术内容:
1确定料仓供料比例;
2确定稳定材料的容许延迟时间;
3确定结合料剂量的标定曲线;
4确定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
4.1.7施工参数确定应包括下列技术内容:
1确定施工中结合料的剂量;
2确定施工合理含水率及最大干密度;
3验证混合料强度技术指标。
4.1.8确定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最大干密度指标时宜采用重型击实方法,也可采用振动压实方法。
4.1.9级配应根据当地材料的特点和混合料设计要求,通过配合比设计选择最优的工程级配。
4.1.10用于基层的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强度满足要求时,尚宜检验其抗冲刷和抗裂性能。
4.1.11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品质或规格发生变化、结合料品种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材料组成设计。
4.2.1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应满足本规程规定的强度要求。
4.2.2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基层和底基层的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Rd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的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Rd(MPa)
结构层 |
公路等级 |
极重 |
重交通 |
中、轻交通 |
基层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
5.0~7.0 |
4.0~6.0 |
3.0~5.0 |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
4.0~6.0 |
3.0~5.0 |
2.0~4.0 |
|
底基层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
3.0~5.0 |
2.5~4.5 |
2.0~4.0 |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
2.5~4.5 |
2.0~4.0 |
1.0~3.0 |
注:1公路等级高或交通荷载等级高或结构安全性要求高时,推荐取上限强度标准。
2表中强度标准指的是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的代表值,本节以下各表同。
4.2.3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的面层设计强度应采用28d龄期的弯拉强度。各交通荷载等级要求的弯拉强度标准值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面层弯拉强度标准值
交通荷载等级 |
极重、特重、重 |
中等 |
轻 |
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
≥5.0 |
≥4.5 |
≥4.0 |
4.3.1强度试验时,应按现场压实度标准采用静压法成型试件。
4.3.2根据表4.2.2、表4.2.3的强度标准,选定合适的水泥剂量与凝固剂的剂量,此剂量试件室内试验结果的平均抗压强度R应符合公式4.3.2的要求:
(4.3.2)
式中:
Rd——设计抗压强度;
Cv——试件强度的变异系数;
Za——标准正态分布表中随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取保证率95%,即Za=1.645;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应取保证率90%,即Za=1.282。
4.3.3强度试验时,平行试验最少试件数量应符合表4.3.3的规定。试验结果的变异系数大于表中规定值时,应重做试验或增加试件数量。
表4.3.3 平行试验最少试件数量
变异系数Cv(%) |
≤15 |
≤20 |
试件数量(个) |
9 |
13 |
4.4.1固体废弃物无机结合料稳定材的水泥剂量应以水泥质量占全部干燥被稳定材料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4.4.2混合料的组成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时水泥掺量宜按表4.4.2选取;
表4.4.2 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试配水泥掺量
骨料类别 |
结构部位 |
水泥掺量(%) |
|||
甲类 |
基层 |
3 |
4 |
5 |
6 |
底基层 |
3 |
4 |
5 |
6 |
|
乙类 |
基层 |
4 |
5 |
6 |
7 |
底基层 |
3 |
4 |
5 |
6 |
2凝固剂的掺量应按0.15%~0.25%选取;
3应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确定不同水泥掺量、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
4按规定的压实度计算不同水泥掺量试件的干密度;
5制备再生骨料混合料试件,试件尺寸Φ150 mm×150 mm, 试件数量不少于9个;
6试件养护和抗压强度测定应符合《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有关要求。
4.5.1 应根据当地固体废弃物材料的特点,通过原材料性能的试验评定,选择适宜的结合料类型确定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的技术标准。
4.5.2 在目标配合比设计中,应选择不少于5个结合料剂量,分别确定各剂量条件下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
4.5.3 应根据试验确定的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及压实度要求成型标准试件,验证不同结合料剂量条件下混合料的技术性能,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最佳剂量。
4.5.4 根据目标配合比确定的各档材料比例,应对拌和设备进行调试和标定,确定合理的生产参数。
4.5.5 拌和设备的调试和标定应包括料斗称量精度的标定、结合料剂量的标定和拌和设备加水量的控制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绘制不少于5个点的结合料剂量标定曲线;
2按各档材料的比例关系,设定相应的称量装置,调整拌和设备各个料仓的进料速度;
3按设定好的施工参数进行第一阶段试生产,验证生产级配。不满足要求时,应进一步调整施工参数。
4.5.6应在第一阶段试生产试验的基础上进行第二阶段试验。分别按不同结合料剂量和含水率进行混合料试拌,并取样、试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混合料中实际含水率的测定,确定施工过程中水流量计的设定范围;
2通过混合料中实际结合料剂量的测定,确定施工过程中结合料掺加的相关技术参数;
3通过击实试验,确定结合料剂量变化、含水率变化对混合料最大干密度的影响;
4通过抗压强度试验,确定材料的实际强度水平和拌和工艺的变异水平。
4.5.7混合料生产参数的确定应包括结合料剂量、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等指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水泥稳定材料,工地实际采用的水泥剂量宜比室内试验确定的剂量多0.5~1.0个百分点。采用集中厂拌法施工时宜增加0.5个百分点;采用路拌法施工时宜增加1个百分点;
2以配合比设计的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施工过程的气候条件,对水泥稳定材料,含水率可增加0.5~1.5个百分点;对其他稳定材料,可增加1~2个百分点;
3最大干密度应以最终合成级配击实试验的结果为标准。
4.5.8面层抗滑性指标(摆式值BPN)应大于35。抗滑值的测定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4.5.9用于不同公路等级、交通荷载等级和结构层位的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CRB强度标准应满足表4.5.9的规定:
表4.5.9 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的CBR强度标准
结构层 |
公路等级 |
极重、特重交通 |
重交通 |
中、轻交通 |
基层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
≥200 |
≥180 |
≥160 |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
≥160 |
≥160 |
≥120 |
|
底基层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
≥120 |
≥100 |
≥80 |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
≥100 |
≥80 |
≥60 |
4.5.10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的基层压实标准应符合表4.5.10的规定。
表4.5.10 基层材料压实标准
公路等级 |
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 |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
≥98% |
|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
稳定中、粗粒材料 |
≥97% |
稳定细粒材料 |
≥95% |
4.5.11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的底基层压实标准应符合表4.5.11的规定。
表4.5.11 基层材料压实标准
公路等级 |
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 |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
稳定中、粗粒材料 |
≥97% |
稳定细粒材料 |
≥95% |
|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
稳定中、粗粒材料 |
≥95% |
稳定细粒材料 |
≥93% |
4.5.12各等级公路面层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磨损量宜符合表4.5.12的规定。
表4.5.12 各等级公路面层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磨损量要求
公路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四级 |
试验方法 |
磨损量(kg/m2) |
≤3.0 |
≤3.5 |
≤4.0 |
JTG 3420—2020 T 0567—2005 |
4.6.1寒冷地区基层与底基层固体废弃物路用材料,应进行抗冻融检验,以28d龄期的试件经10次冻融循环后残留抗压强度比进行评价,满足表4.6.1的抗冻性要求。
表4.6.1 基层与底基层固体废弃物无机结合料抗冻性能指标
气候分区 |
中冻区 |
重冻区 |
残留抗压强度比(%) |
≥80 |
≥90 |
质量损失率(%) |
≤5 |
≤3 |
4.6.2严寒与寒冷地区面层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的抗冻等级不应低于表4.6.2的要求。
表4.6.2 面层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的抗冻等级表
公路等级 |
一级 |
二、三、四级 |
试验方法 |
|||
试件 |
基准配合比 |
现场取芯 |
基准配合比 |
现场取芯 |
JTG 3420—2020 T0565—2005 |
|
抗冻等级(F) |
严寒地区 |
≥300 |
≥250 |
≥250 |
≥200 |
现场取芯 |
寒冷地区 |
≥250 |
≥200 |
≥200 |
≥150 |
4.7.1固体废弃物路用材料面层、基层与底基层的厚度应根据交通量的大小、材料的性能,充分发挥压实机的功能,以及考虑有利于施工等因素选择结构层的厚度。
4.7.2各结构层压实最小厚度与适宜厚度应符合表4.7.2的要求。
表4.7.2 固体废弃物路用材料压实最小厚度与适宜厚度
结构层 |
适宜厚度(mm) |
压实最小厚度(mm) |
基层与底基层 |
250~300 |
100 |
面层 |
250~350 |
150 |
5.0.1水泥稳定土可以在中心站用厂拌设备进行集中拌和,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采用专用稳定土集中厂拌机械拌制混合料。集中拌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体废弃物混合料结构层宜在冬期开始前15d完成施工,再生骨料混合料结构层不应暴露过冬;
2高填土路基与软土路基,应在沉降值符合设计规定且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3在雨期施工固体废弃物混合料,不应使混合料受雨淋湿。降雨时应停止施工;
4固体废弃物混合料应采用集中厂拌生产;
5固体废弃物混合料结构层施工时,可采用碾压成型法和摊铺成型法两种方法进行。
5.2.1碾压法混合料的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装载机把固体废弃物原材料送入搅拌机系统储存料仓中,原材料自动计量按流量比例经自动控制输送至搅拌机,水泥螺旋自动调速按比例添加水泥,固化剂的添加量按系统设定值,经调速注水泵自动加入搅拌。搅拌时间不低于10s。成品料的干湿度自动根据每天不同时刻的温度自动调整;
2再生级配骨料、再生灰粉料存放应有防雨措施;
3混合料配合比应符合要求,计量准确,含水率应符合施工要求,并搅拌均匀;
4搅拌厂应向现场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水泥用量、凝固剂掺量、固废掺合料掺量、粒料等级、粒料级配、混合料配合比、R7强度标准值;
5混合料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分损失。
5.2.2碾压法混合料的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合料堆置时间不宜过长,从搅拌机出料到摊铺、碾压完毕不能超过3h。当拌和厂离摊铺现场距离较远,混合料可适当增加搅拌时水的用量(一般控制5%以内),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止水分蒸发,成品料运至路面施工现场后,摊铺机按提前设置的标高和标点尽快摊铺到位,摊铺机不能摊铺的边角等处需人工同时摊铺到位并找平至规定标高,进行摊铺;
2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压实系数。压实系数宜为1.15~1.35;
3混合料自搅拌至摊铺完成,不应超过3h。应按当班施工长度计算用料量;
4摊铺中发生粗、细骨料离析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5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
5.2.3混合料的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混合料含水率处于允许范围(w0-1.0%~w0+0.5%)内进行碾压;
2宜采用3t~22t钢轮压路机进行初步稳定碾压,混合料初步稳定后用26t或以上规格的胶轮压路机碾压,最后再用3t~22t钢轮压路机压至表面平整、出浆、无明显轮迹,且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3应在水泥初凝前碾压完成;
4当使用振动压路机时,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的安全要求;
5碾压过程中,混合料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较快应及时喷撒少量的水,以能压实封面、出浆为准。路面直线段,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平曲线段,有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碾压。碾压时,后轮应重叠1/2的轮宽,并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后轮压实路面全宽时,即为一遍,进行碾压直到要求的密实度为准,路面两侧应多压2遍,严禁压路机在作业段上掉头或急刹车以保证结构层表面不受破坏。压路机不能碾压到的边角等处需用小型压路机,由工人碾压到位,一般比路面多压2~3遍,直到压实并达到规定标高为准。压实后表面应平整无轮迹或隆起,且断面正确,路拱符合要求;
6铺筑路基压实厚度超过20cm时,应按每层20cm分层铺筑,分层最小压实厚度为10cm。当铺筑层不止一层时,先铺筑一层,在铺筑下一层之前洒水湿润,使后铺的一层与下层相互结合良好。路基碾压完成后按20m设一排桩,测量标高和铺装厚度,均达标后,请指定实验室做弯沉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准。
5.2.4混合料基层的接茬、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面压实成型后用地膜覆盖。为保证路面质量,0℃以下不准施工。路两侧边坡应用人工手动小钢轮压路机与路面同时压实到位,按照图纸要求的标高和尺寸施工到位并路基边坡合理衔接。5.2.5路面养护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投入使用。
5.2.6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规定。
5.3.1 摊铺法工艺宜用于一级、二级公路普通面层、桥面、隧道面层等的滑模摊铺施工。
5.3.2 .摊铺段夹层或封层质量应检验合格,对于破损或缺失部位,应及时修复。表面应清扫干净并洒水润湿,并采取防止施工设备和车辆碾坏封层的措施。
5.3.3 摊铺法混合料的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设计图纸放出中心线及边线,对测量放样进行复核。
2对模板的间隔、高度、润滑、支撑稳定情况与基层的平整、润湿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当铺路材料运送车辆到达摊铺地点后,宜直接倒入安装好侧模的路槽内,并找补均匀,防止发生离析现象;
3应迅即用平板振捣器与插入式振捣器均匀地振捣;
4宜采用机械抹光,减少不均匀收缩;
5表面修整完毕后,应进行养生,养生期间应防止铺路材料的水分蒸发与风干,以免产生收缩裂缝;应采取措施减少温度变化,以免路面产生过大的温度应力。路面养生选用湿养生;
6拆模根据气温与铺路材料强度增长情况确定,拆模时不得损坏路面的边、角,尽量保持模板完好。拆模后不能立即开放交通时,路面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可开放交通,其车辆载荷不得大于设计荷载。
5.3.4 滑模摊铺机的施工参数设定及校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振捣棒应均匀排列,间距宜为300mm~450mm;混凝土摊铺厚度较大时,应采用较小间距。两侧最边缘振捣棒与摊铺边缘距离不宜大于200mm。振捣棒下缘位置应位于挤压底板最低点以上;
2挤压底板前倾角宜设置为30°。提浆夯板位置宜在挤压底板前缘以下5mm~10mm;
3边缘超铺高度应根据拌合物稠度确定,宜为3mm~8mm;板厚较厚、坍落度较小时,边缘超铺高度宜采用较小值;
4搓平梁前沿宜调整到与挤压底板后沿高程相同的位置;搓平梁的后沿应比挤压底板后沿低1 mm~2 mm,并与路面高程相同;
5符合铺筑精度要求的摊铺机设置应加以固定和保护。当基底高程等摊铺条件发生变化,铺筑精度超出范围时,亦可由操作手在行进中通过缓慢微调加以调整。
5.3.5 滑模摊铺混凝土机前布料,应采用机械完成,布料高度应均匀一致,不得采用翻斗车直接卸料的方式布料,布料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卸料、布料速度应与摊铺速度协调一致,不得局部或全断面缺料。发生缺料时应立即停止摊铺;
2采用布料机布料时,布料机与滑模摊铺机之间施工距离宜为5m~l0m;现场蒸发率较大时,宜采用较小值;
3当坍落度在10mm~30mm时,布料松铺系数宜在1.08~1.15之间;
4应保证滑模摊铺机前的料位高度位于螺旋布料器叶片最高点以下,最高料位高度不得高于松方控制板上缘。使用布料犁布料时,应按松方高度严格控制料位高度;
5当面层传力杆、胀缝与隔离缝钢筋采用前置支架法施工时,不得在支架顶面直接卸料。传力杆以下的混凝土宜在摊铺前采用手持振捣棒振实。
5.3.6 滑模摊铺机起步时,应先开启振捣棒,在2min~3min内调整振捣到适宜振捣频率,使进入挤压底板前缘拌合物振捣密实,无大气泡冒出破灭,方可开动滑模机平稳推进摊铺。当天摊铺施工结束,摊铺机脱离拌合物后,应立即关闭振捣棒组。
5.3.7 摊铺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松方高度板位置控制摊铺机进料,保证进料充足。起步时宜适当调高,正常摊铺时宜保持振捣仓内料位高于振捣棒顶面100mm左右,料位高低波动宜控制在±30 mm之内。
5.3.8 滑模摊铺应缓慢、匀速、连续不间断地作业。滑模摊铺速度应根据板厚、固体废弃物混合料工作性、布料能力、振捣排气效果等确定,可在0.75m/min~2.5m/min之间选择,宜采用1m/min。
5.3.9 滑模摊铺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洒水保持湿润,并宜覆盖塑料薄膜或防渗土工布养护。
5.3.10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除洒水车外严禁其他车辆通过。
5.3.11面层达到设计弯拉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6.1.1固废再生路面基层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6.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地试验、质量检查以及工序间的交接验收等规章制度。
6.1.3项目工程应配备专职技术和质量检验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管控,应能对工程所用原料、施工过程和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质量进行检测。试验、检测、验收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准确和资料完整。
6.1.4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测不合格时应及时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6.2.1 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凝固剂和水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抽查1次;检验方法:应按照本规程3.2.4条、3.3.2条进行试验。
2固体废弃物级配骨料要求每5000m3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次应检验1次。
检验方法:应按照本规程3.4.1条、3.4.2条、3.4.3条进行试验。
6.2.2施工过程中应对含水率、均匀性、压实度、强度等质量进行控制,控制检测频度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质量控制检测频度
项目 |
频度 |
标准 |
达不到要求时处理措施 |
含水率 |
路拌法每1 000 mm2抽检1次,旁站观察,发现异常随时监测。 |
混合料最佳含水率 -1%~+2%。 |
混合料含水率偏高2%以下时,需要补加同等配比的低含水率混合料;混合料含水率偏低1%以上时, 应适度补洒拌和水。 |
均匀性 |
拌和时巡查作业面混合料。 |
整体颜色均匀。无局部过湿过干、水泥分散不均、粗细 集料离析等现象。 |
补充拌和,局部添加所缺物料。或换填新料,换填局部过湿混合料。 |
压实度 |
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检1 组,每组3点。 |
应符合本规程表 4.5.10、表4.5.11 的规定。 |
继续碾压,局部含水量过大或材料不良的点.挖除 并换填混合料。 |
抗压强度 |
每1000m2,抽检1组,每组9块。 |
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
调查原料及配合比,调整胶结料用量及凝固剂加剂掺量,调整配合比,提高 压实度或采用其他措施。 |
检查数量: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查1点。
检验方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6.2.3表面应平整、接缝平顺,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4基层及底基层的偏差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 固体废弃物骨料混合料基层及底基层允许偏差
|
6.3.1 固体废弃物路用材料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包括原料质量、压实度和强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体废弃物应符合本规程第3.4节的规定,每种固体废弃物或每5000m3应为一批次,每批次应抽样l组;
2)水泥应符合本规程第3.2.1条的规定,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水泥,应按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个检验批,检查出厂检验报告,每个进场批次应抽查一次复验报告和固化试验报告;
3)凝固剂应符合本规程第3.2.4条的规定。每20t应为一个进场批次,每批应检查一次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适应性试验报告。
2水泥稳定固体废弃物骨料混合料的压实度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m2测1组,每组测3个点,均匀布点。
检查方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3水泥稳定固体废弃物骨料混合料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本规程第4.2节的规定。
检查数量:施工现场每1000m2随机抽检混合料1组,每组成型9个试件。
检查方法:成型后养护7d,检验无侧限抗压强度。
6.3.2固体废弃物混合料施工质量检验的一般项目应为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松散沟坑;
2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6.2.4条的规定。
6.3.3项目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抽检合格率应为l00%;
2一般项目的抽检合格率应达到85%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未达标项目应经整改后重新检验;
4施工原始资料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齐全。
A.0.1试样的最小取样数量应符合表A.0.1的规定。混凝土石含量与杂物含量可采用同一组试样进行试验。
表A.0.1 试验取样数量
骨料最大粒径(mm) |
9.5 |
19.0 |
26.5 |
31.5 |
37.5 |
最少取样数量(kg) |
20 |
40 |
40 |
60 |
60 |
A.0.2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中的试样处理规定执行。
A.0.3按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规定的方法取样,将试样过4.75mm方孔筛,取筛上部分进行试验,将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A.0.3规定的数量,称重后用人工分选的方法选出混凝土、石以及金属、塑料、沥青、木头、玻璃、草根、树叶、树枝、纸张、石灰、石膏、毛皮、煤块、炉渣等杂物,然后称量混凝土、石总质量以及各种杂物总质量,并计算其所占4.75mm以上部分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
表A.0.3 混凝土石及杂物含量所需试样数量
骨料最大粒径(mm) |
9.5 |
19.0 |
26.5 |
31.5 |
37.5 |
最少取样数量(kg) |
4.0 |
8.0 |
8.0 |
15.0 |
15.0 |
试验结果取两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精确至0.1%。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2《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
3《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 1345
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7《道路硅酸盐水泥》GB/T 13693
8《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
11《土壤固化外加剂》CJ/T 486
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13《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 557
14《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15《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3420—2020
16《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
17《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
18《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
19《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
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
大宗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规程
T/CBCA 010-2021
条 文 说 明
编制说明
《大宗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规程》T/CBCA010—2021,经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2021年7月13日第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由青岛恩典之路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和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向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标准化与质量检测工作部提出了制定《大宗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规程》的申请。
编制组对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材料应用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进行了必要的试验验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为便于广大施工、监理、设计、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大宗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 总则·······················32
2 术语·······················33
3原 材料······················34
3.1 一般规定························34
3.2 水泥及添加剂······················34
3.3 水···························34
3.4 固体废弃物材料·····················34
4 配合比设计····················36
4.1 一般规定························36
4.2 强度要求························36
4.3强度试验及计算······················36
4.4无机结合料的计算和比例··················36
4.5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37
4.6 抗冻性能························37
4.7 最小厚度与适宜厚度···················37
5 混合料生产、摊铺及碾压···············38
5.1 一般规定························38
5.2碾压成型法固体废弃物混合料搅拌、施工及养护········38
5.3摊铺成型法固体废弃物混合料搅拌、施工及养护········38
6 质量验收·····················39
6.1 一般规定························39
6.2 质量控制························39
6.3 检验与验收·······················39
1.0.1 近年来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均有大量的应用实例,并积累了一定的工程经验,本规程在工程实 践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归纳,对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的正确应用 予以规范与指导。在前期研究中已经使用了矿渣、尾矿粉、建筑 垃圾、沙土、粉煤灰、钢渣、陶粒、淤泥、玻璃粉等固体废弃物做为主要原材料进行铺路材料的配合比试验与道路试验段的应用,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
1.0.2大量数据及实践经验表明,固体废弃物无机混合材料参加凝固剂技术用于以下范围可取得良好效果。1城市人行道、工厂道路、小区广场等路面、基层与底基层或一次成型道路;2老旧小区的道路改造及硬化;3货场、停车场等的面层、基层与底基层或一次成型道路;4林场、矿山及油气田道路的面层、基层与底基层或一次成型道路;5农村机耕道、人行道等的面层、基层与底基层或一次成型道路;6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公路的面层、基层与底基层或一次成型道路;7高速公路的基层与底基层。
2.0.1可用做道路工程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矿渣、尾矿粉、建筑垃圾、沙土、粉煤灰、钢渣、陶粒、淤泥、玻璃粉末等无机物。工业废渣是我国排放量最大的固体废弃物,应用在道路工程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之一。
2.0.2-2.0.4道路工程是消纳大宗固体废弃物的重要途径,现有技术已能达到采用固体废弃物掺量不小于90%以上的消纳能力,为了做到技术先进,淘汰落后技术,在确保道路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本规程规定了道路工程固体废弃物混合材料最小的废弃物消纳量为90%。
2.0.8凝固剂是道路工程固体废弃物无机混合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添加凝固剂平衡原料的颗粒表面的电荷,减薄双电层的厚度,加强混合料化学反应和物理反应的过程,使混合料生成稳定的综合体结构,能提高结构表层的水稳定性和强度。在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下,来改变固体废物的工程性质,胶团所吸附的双电层减薄,电解质浓度增强,颗粒趋于凝聚,而进一步填充固体废物孔隙,在压力的作用下,使固体废弃物无机混合料易于压实和稳定,从而形成整体结构,并达到较高的压密度。
3.1.1本条规定规范了固体废弃物的选择,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对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环保要求选择固体废弃物,确保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及环境污染。
对于不满足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的材料,经过相关措施处理之后,达到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环保要求,也可以作为道路材料使用。
3.1.2对固体废弃物再生级配骨料进行分级便于应用。
3.1.3根据固体废弃物的级配情况,以满足不同的应用场景。
3.1.4该条文给出用于道路底基层、基层及面层最大粒径的要求。
3.2.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水泥产品均可用于固体废弃物混合料。
3.2.2-3.2.5凝固剂对于固体废弃物混合料的抗压强度、弯拉强度、水稳系数有重要影响,须控制凝固剂相关指标,凝固剂指标见表3.2.4与表3.2.5。
3.3.1~3.3.3非饮用水、养生水的相关标准。
3.4.1再生级配骨料材料分级标准参照表3.4.1执行,并参考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的技术内容。
3.4.2固体废弃物的再生灰粉料的技术指标。
3.4.3固体废弃物级配骨料的颗粒级配技术指标。
4.1.2配合比设计要满足相关指标要求,采用道路基层与面层的关键指标保证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的质量保证。
4.1.3给出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配合比设计流程图,工程中参照执行。
4.2.1~4.2.2表4.2.2给出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基层和底基层强度的技术要求。
4.2.3表4.2.3给出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面层的技术要求。
4.3.1~4.3.4 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面层、基层和底基层强度的技术要求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规定,7d无侧限抗压强度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进行试验。
4.4.1~4.4.2 固体废弃物稳定材料主要胶凝成分为水泥与凝固剂,凝固剂可采用离子交换类凝固剂,这类固化剂能将材料水分中的电荷与颗粒电荷充分交换,发生化学离子交换反应,减少材料毛细管、孔隙以及表面张力所引起的吸水作用,使经过处理的材料由“亲水性”变成“憎水性”,经机械反复的整平、振动、夯实等作用,使材料高度密实,形成一种新的结构。本节指定了凝固剂及水泥用量的最佳比例,及混合料的组成设计步骤。
4.5.2在目标配合比设计过程中,选取多种不同结合料剂量的稳定材料进行试验,有助于掌握结合料剂量对混合料性能的影响。对于不同工程,由于被稳定材料存在差异,进行这方面试验是有必要的。同时,通过试验也有助于选择实际工程中结合料剂量的合理范围,为下一步生产配合比提供参考依据。
4.6.1~4.6.2 抗冻性能试验参考《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进行试验,适用于寒冷地区的固体废弃物路用材料的应用性检验。
4.7.1~4.7.2 固体废弃物路用材料面层、基层、底基层的厚度应根据交通量大小、材料性能,充分发挥压实机具的功能,以及考虑有利于施工等因素选择结构层的厚度。
5.1.1~5.1.5 对固体废弃物混合料结构层生产、施工时,基本方法和基本规定。
5.2.1~5.2.6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规定。
5.3.1~5.3.11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规定。
6.1.1~6.1.4本条文强调了一般规定包括基层、底基层施工质量标准与控制应包括原材料检验、施工参数确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等方面。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规定。
6.2.1~6.2.4 本条文强调了施工的质量检查,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规定的要求进行。
6.3.1~6.3.3 本条文强调了施工的质量检查,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规定的要求进行。
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
团 体 标 准
大宗固体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规程
T/CBCA 010- 2021
*
化学工业出版社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
渊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化研究所冤发行北京市青云兴业印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翻印
*
开本850mm x 1168mm 1/32印张1.625字数37千字
2021年7月第一版2021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要1000定价26.00元
书号:155025·3092
*
编号:1485
网址:www.standardcnjc.com 电话:(010)51164708
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建材大院北楼 邮编院100024
本标准如出现印装质量问题,由发行部负责调换